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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惠民生 暖民心】23个诊疗项目、32个医疗机构制剂 这些项目纳入新疆医保报销范围
来源: 新疆网原创      时间:2023-06-07 10:06:28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新疆网讯(全媒体记者史传芝)6月6日,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了解到,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,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,提升医疗技术水平,按规定经专家论证后,将克纳依胶囊等32个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;将胃肠短路术等23项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。2023年6月1日起执行。

克纳依胶囊等32个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,根据规定,按乙类药品管理。需要注意的是,本次纳入基金支付的医疗机构制剂,属于备案管理的医疗机构制剂,如发生注销,基金支付自注销之日起停止;属于注册管理的医疗机构制剂,如批件有效期(含公示)到期后未再注册批准的,基金支付按有效期时间执行,如再注册批准后医保编码发生变化的,由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向自治区医疗保障部门报备。

胃肠短路术等23项(24分项)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,严格执行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规范》规定,超出项目内涵、除外内容、支付限定范围规定的,医保基金不予支付。其中婴儿床位费按全部支付管理,其余项目按部分支付管理。通俗来说,全部支付相当于甲类报销项目,部分支付相当于乙类报销项目。

需要注意的是,新纳入诊疗项目中有1项诊疗项目限定了支付范围,即“眼外肌移位术”限18周岁以下支付。该项目18岁以下作为疾病治疗时报销,18岁以上作为正畸美容项目不予报销。

除了新增诊疗项目,此次还调整了原目录内2项诊疗项目限定支付范围。“无插管麻醉”调整限定支付范围,原目录内诊疗项目无插管麻醉限定使用无痛胃肠镜时报销,调整后,使用无插管麻醉做“多参数监护无抽搐电休克治疗”时也可报销。取消“碳光子照射治疗”原限定支付范围,碳光子照射治疗按照现行价格规范要求报销,不再单独限定报销范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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